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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中心及食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26]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实验中心及食堂项目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次工程拟在公司现有厂区原有食堂位置(厂区南侧),拆除原有建筑,新建实验中心及食堂大楼一幢,整个改扩建工程拆除原有建筑1496.7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为6300平方米。新建大楼为一幢东侧五层、西侧三层的整体建筑,含员工食堂、实验中心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原料药、成品药及中间体的研发和分析测试能力。
建设地点:嵊州城北工业开发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948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表1。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纳管,纳管废水水质可以达到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纳废水相关限值,对嵊新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行无影响。
2、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均可达到相应环境标准,且最大落地浓度均<10%,因此预计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要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建议值为100m,在该防护距离范围无居民居住区等敏感点。
3、噪声影响评价
本次项目位于嵊州市城北工业区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总体上看本项目不属于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生产过程中无大型动力机械设备,则预计本项目实施后噪声级增加不大。
根据监测资料,项目实施地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且从本项目拟建地的周边位置关系来看,离本项目生产车间最近敏感点为东南面何家村,预计项目实施后在正常工况下,噪声经过衰减,不会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只要严格执行本次环评中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验中心及食堂项目在嵊州城北工业开发区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嵊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通过分析,项目排放废气、废水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建成后厂区废气排放量较现状有所减少,对环境有正效应,噪声能维持现状,对评价区域的环境功能影响较小。本项目在落实总量区域调剂的前提下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因此,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实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建设原则,就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块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及本项目环评的补充信息。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
联系人:方金凤
联系电话:0575-83113102

(2)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万塘路317号华星世纪大楼503
联系电话:0571-28257967

(3)当地及审批环保部门: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嵊州市兴旺街1号
联系电话:0575-8318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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